時間: 106年10月26日
地點: 北榮里辦公處
會議結論:
1. 建議鐵路高架工程用地徵收能往東側公有地徵收。
2. 里民並非純粹反對鐵路高架計畫,而是擔憂用畢生心血與積蓄買來的土地房
屋被拆遷後之問題,補償的費用不足以因應購買房價日漸上漲的房屋。
3. 例如某里民認為依據綜合規畫用地徵收範圍圖示,部分房屋全數32平方米而
雖然拆遷只拆7平方米,但卻拆除該棟房屋的維生系統來源,剩下的屋殼也無
用處;部分民眾希望全棟查估徵收。
4. 鐵路高架橋下空間里民建議能設置里民活動中心、停車場。
5. 周邊土地將來在進行都市計畫不論是都更權利變換或是區段徵收的分回給政
府的土地,希望能優先考量分配給拆遷戶。
6. 鐵路高架都市縫合後,會帶來更多更複雜的人流、車流,希望市府以後能加強
治安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