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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安會報加強宣導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規定

嘉義市政府於101年3月16日舉行101年2月份道安會報會議,由 李副市長主持,本次會議加強宣導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規定,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交通事故未繫安全帶的事故致死率,為繫安全帶事故的3.6倍。自101年2月1日起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若民眾於一般道路上違反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為利民眾知悉且遵守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相關規定,本次會議道安會報請警察局針對今年2月份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宣導及執行成果,以及今年8月開始正式實施幼童於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規定提出簡報,俾利相關單位知悉並配合辦理。

本次會議並宣導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的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違反者機車處罰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1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另符合下列情形,有停車怠速之需要者,不適用上述規定:

  1. 作業中之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
  2. 裝卸或卸貨之冷凍或冷藏車、碼頭進行裝卸貨櫃之貨櫃車及作業中之 新聞轉播車。
  3. 基於乘客健康及安全考量,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客車,得於上車前15分鐘啟動引擎。
  4. 計程車於排班候客時,駕駛未離開駕駛座之前三部排班車輛。
  5. 因交通管制、道路壅塞或交通事故致停車怠速於行駛道路中之機動車輛。
  6. 其他特殊情形或車輛,經主管機關公告者。

另針對本市3月3日某國中學生騎乘機車行駛於高鐵大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2名學生死亡,於會議中討論防制作為,並請教育處、校外會及學校加強學生交通安全觀念,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